金桥煤矿通过省、市能源局节能监察
7月24日,由山东省能源局和济宁市能源局监察支队共同组成的节能行政执法监察组对金桥煤矿进行了能源监察,县发改局、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金桥煤矿负责人李祥红、总工程师李常华等20余人参加迎检活动。
监察组到矿后,首先召开了行政监察会议。监察组对此次到矿行政执法要求做了说明,指出此次监察是对用能单位用能情况的一次监察督导。李常华将该矿自2018年以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局相关工作情况及单位用能情况等做了简要汇报。李祥红对省、市能源局的各位领导表示欢迎,同时表示将积极配合此次监察工作,提供真实详尽资料,绝不回避,履行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监察程序以查阅相关资料的和现场对用能设备和工艺的查验查看。相关内业资料主要是节能工作相关制度的建立、能源岗位的设立、能源负责人的聘任及各项统计台帐、报表的核验、检验用能单位各项产品能耗指标限额以及达标执行情况等。在对该矿现场用能设备和工艺的查验中,监察组以抽查的方式对用能设备、工艺淘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行政执法监察,全过程严格遵照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省、市能源局监察组在306会议室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对该矿此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完全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反馈会后,监察方与被监察方进行了现场结果确认,这标志着金桥煤矿顺利通过省、市能源局的能源监察。
█金桥煤矿 纪永前 张洪丽/文 孙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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