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公司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责任,切实做好集团公司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超前预防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按照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突出雨季“三防”工作时效性、季节性和重要性,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促进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强调,各企业要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汛期专项检查、机电检测、工程验收等工作,排查确定雨季“三防”工程并按期完成,配足、备齐各种防洪设备和物资,严格落实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开展好雨季“三防”巡视工作。要加强雨季灾害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雨季矿井停产撤人规定。严格汛期值守制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通知要求,各企业要超前部署安排雨季“三防”工作,详细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汛期前组织雨季“三防”专项大检查,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实现汛期矿井安全生产。各企业牵头部门及时整理汇总雨季“三防”有关材料,做好资料存档工作,汛期结束后,各企业要对雨季“三防”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将雨季“三防”相关资料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将对各企业雨季“三防”工作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督导,并通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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