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表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主动减排企业的通告》,对在2020年12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主动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企业通告表扬,集团公司8家企业光荣上榜!
2020年12月,我市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连续经历了几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集团公司港航跃进港、龙拱港、梁山港、运河煤矿、义桥煤矿、金源煤矿、阳城煤矿、阳城电厂等8家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进一步降低了大气污染物排放,为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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