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煤炭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风险可控、隐患可治、事故可防”理念,从细排查源头风险点,从严治理现场隐患点,从深管控风险关键点,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为确保“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扎实推进,该矿成立了领导小组。“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全员动员部署。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明确矿、科室、区队、班组和岗位在“两个”体系建设中的任务、标准和要求,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立足于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职工,形成风险管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
全面排查风险点。由矿总工程师牵头排查矿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重点自然灾害、重点工程、大型机电设备、矿区范围及周边等风险点。由各专业科室牵头对分管专业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由各生产辅助区队长牵头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内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各岗点由工区技术员牵头与各本岗点责任人负责对本岗点各部位、设备、设施和操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结合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按照风险点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治理难度、监控层级、将风险等级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并填写安全风险排查登记表、风险识别与管控措施表和岗位风险管控标准,汇总成册形成标准化体系推广实施。
扎实推进治理。对排查确认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严格按照“矿、科室、区队、班组、岗点”五级管控要求,做到责任到位、管控到位。并在推广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查找不足,修改在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提高两个体系建设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预防体系建设是为了有效的控制事故的发生,实现风险的超前防范,从而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自主防范能力,使煤矿安全风险做到可防可控,从而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据悉,目前该矿两个体系建设方案已形成,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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