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河煤矿结合矿井实际,制定了《关于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进一步强化井上下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秉承安全工作“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理念,强化安全履职、安全自主管理制度的落实,通过严格各类事故考核,责任追究,提升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意义,营造了齐抓共管的安全氛围。
该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建立了“网格化、实名制”的安全生产责任包保体系,要求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有职工代表及管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现场调研职工思想状态、心理诉求等,做好工区薪酬分配的监督。同时,加强对不放心人员的排查,解读、宣贯上级及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协调、解决区队遇到的疑难问题,形成人人事事讲安全,群策群力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大家都安全”的本质性转变。该实施意见还明确、细化了事故、事件的责任和分类认定:按诱发因素的不同,将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两种类型;按伤害程度划分,将事故分为死亡、重伤、轻伤三类;按伤亡事故的性质,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8类事故,并制定了详实的安全包保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地有声、执行有效,该矿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安全包保分工表和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标准,并组织全员学习实施意见内容,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经济效益是饭,安全保障是碗,端不稳安全的碗就吃不上效益的饭”的理念,全面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人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义务,从而达到全员参与、全力冲刺,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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