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分三级:由矿长、党委书记担任安委会主任,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矿安全、生产、经营等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安委会委员,是分管部门、单位和分工范围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矿副总工程师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委员会下设生产安全,生产技术安全,地面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督查,财务工作安全,煤质运销、物资供应安全管理6个安全管理专业组。
文件对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及安全管理专业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将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及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查安全费用编制计划和提取、使用等情况等8个方面纳入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此外,6个专业组职责明晰,每个专业组组长、成员、部门均予以明确。
委员会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阳城煤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落实,强化安全管理追责问责,为推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夯实了安全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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