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金桥煤矿第一批炸药、雷管顺利入库。
16日上午9时许,井下炸药库的同事们身着工装,头带安全帽,挥汗如雨的把炸药、雷管装入车皮,汗水湿透了工装,可是每个人脸上都是笑意洋洋,两个多月的奔波、整改为了这一天的等待。
因煤矿所属变更,井下炸药库的证件也需要重新变更、人员需要重新培训、库房设施必需重新整改,一项项工作都需既快又稳的推进。
证件变更是核心。该矿矿长李祥红亲自安排,物管科人员全力配合,从县公安局到市公安局往返多次进行相关证件变更。由于爆破单位许可证的办理,直接影响到该矿的正常生产,李祥红亲自到市局,县局协调变更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炸药库整改是硬件。要进炸药、雷管库房必须整改完善,没有安全隐患才可以。物管科对炸药库进行了大力整改,对井下炸药库所有人员进行了工作安排,卫生打扫、牌板定制、大门的密封、炸药雷管壁槽的防潮处理,一项项逐步改进完善。县局、市局工作人员和矿领导多次到该矿井下炸药库现场检验,层层把关,对于最后的现场整改给予了高度评价,确认了该矿的炸药库各项指标符合储存使用条件。
软件培训不放松。在变更人员证件、整改库房的同时,井下炸药库每位涉爆人员的学习、培训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物管科多次组织井下民爆物品保管员进行学习,模拟操作,然后进行考试。用“以师带徒”的形式让老人带新人,讲注意事项、讲安全、讲操作规程,师傅教得认真,徒弟学得仔细。原来在通防工作的周龙通过学习认识到:“民爆物品的管理关系到社会的安危,一定要守好这个火药库,管理好每一发雷管、炸药。”7月中旬,该矿劳动人事教育科组织涉爆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学习。8月15日,物管科再次对井下炸药库人员进行了考试,理论、技术不过关绝对不允许上岗。
8月13日,金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与李祥红签订了涉爆法人责任书;随后李祥红又与该矿涉爆人员签订了保证书,并召开了涉爆人员专题会议。会议要求每名涉爆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爆炸物品的流向清晰,绝不能有丢失外流现象。为该矿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做好坚实后盾。8月16日,金桥煤矿首批炸药、雷管顺利入库。
炸药、雷管已经顺利入库,如同打仗有了足够的弹药,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去,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创造金桥辉煌美丽的明天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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