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运河煤矿根据年初制定的《关于2017年度考核的实施意见》,对2017年度管理人员反“三违”情况进行指标考核。
对于2017年度完成反“严重‘三违’”和 “500元以上罚款”指标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嘉奖,对未完成反“严重‘三违’”和“500元以上罚款”指标团队及个人进行批评处罚。
该矿要求管理人员强化责任心,深刻认识反“三违”过程考核的重要意义,提高主动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区队自主管理”活动的全面开展,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实现从“被动管理”到“主动管理”的转变,实现由“管结果到管源头、管过程”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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