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李斌带队,联合兖州治安支队刘队长、 金乡县公安局赵队长,一行三人对花园煤矿对危爆物品进行检查。
李斌一行到矿后,立即对花园煤矿《雷管发放退库登记表》、《炸药发放退库登记表》、《爆破材料交接表》、《民爆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台帐》等台账进行了详细检查。经核对,一致认为该矿各项记录与公安系统记录数据完全相符,且记录清晰、完整,符合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要求。检查组对该矿民爆物品管理水平进行了充分肯定。
李斌在检查过程中强调指出,危爆物品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花园煤矿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危爆物品管理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该矿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危爆物品的管理水平。
花园煤矿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管理危爆物品,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
■ 花园煤矿 孔维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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