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河煤矿由安全、生产、机电、调度四个职能部室采取联合行动、分别监察的方式开展“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严格排查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提升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据了解,“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由矿长亲自负责,各生产职能参与,突出中、夜班时间段及交接班环节的安全管理,配合井下值、带班领导进行联合综合执法或者根据专业分工进行专项检查,每月分别至少开展两次“执法行动”,深化现场隐患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强调动态作业的过程管控,不放过每一台设备、每一条巷道、每一个区域、每一个作业地点、每一个环节、每一位人员,要求上岗职工必须做到“岗上一分钟,安全60秒”,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的原则,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和闭合时限等问题,并由排查隐患的部室实时调度、监管隐患整改过程,实现隐患治理的过程可视、安全可控。
通过“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的开展,有效的打击了动态违章作业行为,让安全隐患无处藏身,无所遁形,让全体人员对遵章作业、规范操作有了敬畏之心,并且通过被动的安全管理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快“提升标准化,深入精细化,实现可控化,迈向自治化”奋斗目标实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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